广东: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06日 03版)
本报广州1月5日电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冯晓书 通讯员林晔晗 卫东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1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将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审判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直接移送执行部门进入主动执行程序,减少申请强制执行环节,为申请人减轻诉累。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广东全省涉民生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都设立了咨询台和绿色通道,当事人可以进行案件咨询、申请立案、查询执行信息等。此外,广东法院还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社区工厂设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宣传点”,方便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案件咨询。
据介绍,2016年广东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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