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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1月05日 星期一

陕西标本兼治遏制欠薪反弹

工资保证金由施工企业缴纳改为建设单位缴纳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0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面对“两节”可能凸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陕西省在不久前推出的12部门联手治理的基础上,又特别强调了几项新的制度,以期标本兼治遏制农民工欠薪反弹。这是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会民最新透露的。

据介绍,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好转,但拖欠问题仍未彻底根治。今年1至11月,全省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3431件,涉及农民工7.7万人,追发工资待遇11.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均略有下降。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

为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陕西省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措施。

改革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施工企业缴纳变为建设单位缴纳,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

夯实明确了企业的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企业必须直接把工资支付到每名农民工手中,严禁通过各种“包工头”代发工资。

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建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疑难问题。每年第四季度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除此,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拖欠工资企业的惩戒;通过分类监管促使企业自觉守法,今后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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