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伤人多因主体责任不落实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0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蒋菡)为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察长效机制,做好电梯立法研究工作,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在京组织召开电梯立法研究工作座谈会。
会上,特种设备局组织的电梯典型事故案例研究小组专家介绍说,通过对2002年至2015年发生的692起电梯事故中394起结案材料完整且相对典型的电梯事故案例的研究,发现造成有人员伤害的事故主要集中在使用环节。其中,以电梯业主、电梯安装与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不能充分落实导致的事故最为集中,超过了研究总量的三分之二。
另外,也有一些乘客鲁莽使用的案例。这说明如何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公众安全乘用电梯的宣传教育,应当列为开展下一步的电梯安全监察以及完善长效机制的重点内容。与会行业组织及企业代表普遍期望加快立法步伐,在立法工作中,应注重研究行业发展规律,强化电梯业主责任意识。
据悉,除《电梯安全条例》起草研究工作组成员、特种设备局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研究小组成员与会外,中国电梯协会以及10家电梯企业代表也到会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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