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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1月02日 星期一

有些差评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02日 04版)

本报记者 杜鑫

上周,差评再一次成为网红。

2016年12月27日,“全国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宣判,因认为融360在评级中给出的“差评”构成商业诋毁,而将融360告上法庭的短融网,被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几乎与此同时,另一场围绕国产电影差评的争论刷屏朋友圈,差评被提升到了影响中国电影未来的高度。

差评是消费者或者第三方机构对于商家或者商家提供的服务给出的不满意评价。构建包括差评在内的信用评价体系,本意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约束商家的服务,进而提升商家的服务水平。

以网贷行业为例,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448家,相比2015年底减少了985家。而2016年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达到1741家。针对行业风险较高,部分投资人专业能力和风险评判意识较弱的情况,部分机构建立自己的评级体系,以帮助投资人获取客观、有价值的建议。

然而,有关信用评价的争议从未断过,一些被评价方甚至是旁观者对于差评的不满也常常引来围观。金融产品垂直搜索服务公司融360联合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针对网贷平台发布的评级报告,连续两期将网贷平台短融网评为C级和C-级,短融网认为该评级不公正,双方对簿公堂。近来上线的几部国产电影,在某社区网站上得分较低,有评论认为恶评影响了中国电影的生态。

细究一下,这些争论的焦点大多围绕两个问题:评价者是否有资格以及评价是否客观公正。

就个人评价者而言,真实的消费者无疑有权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作出评价,这些单个评价的总和构成了对商家的信用评价。然而,由于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很多商家钻空子刷好评,让单个的差评淹没在其中,甚至是删除差评,让其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此外,恶意差评成了商业竞争乃至部分人敲诈的“利器”,职业差评师应运而生,破坏了信用评价的生态。

相对于个人评价者,有关机构评价者的资质和公信力的争议更大。相关法律规章没有明文规定一些行业的信用评价资质问题,多数评价机构是根据市场自发形成,评价标准和体系也多由自己建立,缺乏统一标准。以网贷行业为例,目前的评级机构主要有传统的信用评级机构、第三方平台、科研院校等几类。这些评级机构参照的维度和评价标准各不相同,收集到的数据也很难保证全面,公信力存在较大的考验。在不少从业者看来,虽然短融网一审败诉,法院认为融360没有构成商业诋毁,但这并不意味着融360开展的网贷评级工作是客观、中立的。

此外,评级机构往往很难处理盈利模式和评级的关系,不少机构将与自己合作的企业纳入评级名单。而由于评级机构自主权较大,又缺乏监督机制,容易形成腐败。

差评本意为督促商家提升服务水平,却遭到各种非议。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商家自身确实存在问题,对不满意见缺少包容,诚意不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评价本身缺乏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来说,本想通过差评来辨别服务好坏,进而决定自己的行为,却往往先要确认差评本身的真伪,未免太累。当下,亟待各行各业的管理者或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制定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及评价标准。在保护差评权的同时,监督评价过程,保证其客观公正,才能让多数人心服口服。此外,还应严厉打击恶意差评,并给被差评者提供适当的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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