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解困脱困攻坚战
青海省总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初显成效

青海启动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精准帮扶、精准解困脱困1万户左右的困难职工。2020年,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困难职工返困,努力实现所有建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坚决打赢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日前,青海省总制定《关于打赢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做到“四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推动困难职工与全体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为详实了解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和迫切需求,2016年,青海工会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全省精准识别并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共42762户。其中,因职工本人或家属身患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15395户,占36.0%;属于低保户和残疾职工的12452户,占29.1%;因职工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7700户,占18.0%;因职工工资收入低或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业造成生活困难的7215户,占16.9%。
根据《实施方案》,为确保“因户施策、因人施策”,青海工会力争做到“四个精准”:精准识别困难职工,精准分析困难原因,精准实施帮扶措施,精准实现解困脱困目标。
精准识别困难职工。各级工会坚持和完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制度,随时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核查,不属于困难职工或已解困脱困的及时剔除,尚未建档的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确保困难职工信息准确,资料可靠。
精准分析困难原因。全省工会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主要致困原因精准分析,征求困难职工家庭意见建议,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工作,做到对号入座、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精准实施帮扶措施。根据困难职工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及迫切需求,各级工会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精准实现解困脱困目标。全省工会本着先易后难原则,细化精准帮扶进度,倒排解困脱困日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切实做到帮扶力量、帮扶措施、监测评估等到户到人,逐年销号,如期实现精准解困脱困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青海工会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一批、政府保障救助兜底一批、全程助学助志助能助业阻断一批、推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脱贫一批、促进就业创业扶持一批”的“五个一批”原则,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精准帮扶、精准解困脱困1万户左右的困难职工。
通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一批。各级工会对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通过深入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帮助因病致困职工家庭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保障水平。
通过政府保障救助兜底一批。以基层工会为主,认真调查摸底,与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等协调,将符合低保标准、残疾保障、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救助体系。青海省总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2016年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主要议题,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出台实施城镇贫困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政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问题。
通过全程助学助志助能助业阻断一批。各级工会对因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通过对上学子女的全程助学、助志、助能、助业等措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困难,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通过推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脱贫一批。各级工会对因职工工资收入低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加强对困难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协调企业调整困难职工工作岗位,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帮助收入低的困难职工家庭逐步摆脱困难状况。
通过促进就业创业扶持一批。各级工会对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实现就业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通过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提供生产经营资料、扶持能人带动等措施,帮助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家庭积极就业创业,实现长期稳定解困脱困。
“今年,全省各级工会通过开展‘送温暖’‘春风行动’‘金秋助学’‘医疗互助’等活动,为32703户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目前已有8500多名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青海省总副主席付东明表示,全省工会实行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包保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据介绍,青海省总已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监测评估办法,作为工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同时,定期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强化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的工会实行一票否决,保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在全省建档困难职工中,36%以上的困难职工是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的,特别是“因病致困、因困致病”的怪圈始终困扰着职工家庭。“一人重病拖穷全家”的现象时有发生,职工群众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的愿望非常强烈。
今年7月1日,青海省总遵循“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原则,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让参与职工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交纳100元保费,除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可以报销的费用外,最高可获补助近20万元。目前,全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第一期活动参保职工26万多人,占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40%,共筹集互助保障金2600多万元。
青海省总对符合参加第一期活动条件的5万余名已建档困难职工,其每人100元的互保金用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给予支付,困难职工个人不需缴纳互保金可直接享受互保补助待遇。另外,为保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顺利实施,青海省总今年专门安排了1000万元风险准备金,同时还预算了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委托服务费等项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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