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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一周大小事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24日 05版)

去年“老漂族”近1800万人

不少面临医疗住房等难题

据《半月谈》11月21日报道,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户籍不在原地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60岁及以上的流动老年人口数量接近1800万。记者采访了解到,照顾晚辈、养老与就业是这一群体选择流动的主要原因。尽管大多数流动老人能较好地适应新环境,但也有不少老人的生活面临着诸如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医疗住房难得到保障等现实难题。

【点评】 远离家乡,脱离了自己原有的生活圈,大多数流动老人的生活都相对闭塞、孤单。此外,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一些流动老人的异地生活难免会遭遇就医、社保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充分重视,采取切实行动,如提升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将地区社保普惠到流动老人群体上,尽快实现异地医保结算等;另一方面流动老人及其子女自身的因素也很关键,年轻人不仅要关注老人的物质生活,更要重视他们的精神生活,多一些陪伴。

上海一公司再现奇葩规定

完不成指标就要爬楼梯

据《劳动报》11月17日报道,11月15日清晨6时至9时,记者目击了几十名太平洋房产公司的职工在爱邦大厦爬上爬下。“少则爬一趟,多则要爬三五趟。”现场一名职工说,他们的爬楼路线是从大厦1楼到28楼之间来回。据了解,该公司规定,每个店长每周如果没完成指标,就要到总部大厦进行爬楼梯“检讨”。

【点评】 让没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进行检讨,很多企业都会这样做。然而这家房产公司的规定却很奇葩:一则“检讨方式”为爬楼梯,让人在28层楼里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爬,明显是体罚;二则“检讨时间”居然选在清晨6时至9时,丝毫不占工作时间。近年来,一些奇葩的企业内部规定频频被媒体曝光,充分暴露了某些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人文关怀的缺失。当务之急,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及时发声发力,对违法的企业奇葩规定说不,向侵犯职工权益的滥罚行为亮剑。

一男职工休护理假

竟被扣掉部分工资

据《山东工人报》11月18日报道,张先生是山东威海文登区某电子厂职工,因为妻子8月份生了二孩,他向单位申请了7天护理假。9月份发放工资时,张先生却发现工资少了将近1/4,于是找公司理论,但公司财务人员却告诉他因为休了护理假,所以扣掉了对应的工资。

【点评】 护理假就是人们常说的陪产假。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期限。其中,最短的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由此可见,张先生休7天护理假合理合法,而单位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已属违法。

(点评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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