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推介“爱心妈妈小屋”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2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冯晓书 通讯员罗瑞雄)11月16日,广州市总工会向社会公布223个“爱心妈妈小屋”地点和使用办法,以方便孕期、哺乳期女工。这些小屋基本覆盖了广州市的各个区。
广州市总同时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爱心妈妈小屋”主要面向全体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内部小屋开放时间建议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对于设施与日常用品,要定期保养维修和更换。小屋要设置统一的标识牌,在设施配置方面,也要求备有“哺乳免扰牌”、桌子、椅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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