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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11月19日 星期一

调解用心 救助暖心

——讲述一件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故事

□本报记者 吴铎思 本报通讯员 陈立烽 张丽华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19日 06版)

“你们不仅帮我这个外地人要回了执行款,还帮助我申请司法救助,太感谢了。”11月8日,坐在轮椅上的老蔡对执行法官说。当天,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工伤赔偿民事案件,老蔡正是该执行案的申请人。

“此案属于劳动争议案,执行内容涉及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办理等事项。起初双方积怨深,互不相让,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申请人则多次信访,执行工作几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孔祥村说。

云南人老蔡于2014年10月携妻子到永定某煤矿有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按计件领取,但煤矿没有为其办理相关保险。一个多月后,一场意外发生了。

2014年11月29日,老蔡在井下作业时,由于矿洞顶板垮落,他被严重砸伤,经鉴定为因工伤残二级。受伤后,老蔡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煤矿在预付了老蔡治疗费、伙食费等共计4.25万元后便不再支付其他费用。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老蔡无奈走上维权道路。

一开始,老蔡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于2016年1月向永定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煤矿公司扣除已支付的费用,还应向老蔡支付2.11万元,并为其办理工伤二级伤残应享受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判决生效后,煤矿未履行支付义务,老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孔祥村受理案件后,立即前往该煤矿实地调查情况,并到企管站了解该煤矿的生产经营状况。他了解得知,该煤矿于2016年1月已全面停产,煤矿只剩3个工人在驻守,公司仍欠工人大笔工资款,公司的几个股东也各奔东西,而通过司法查控系统也未查询到该煤矿名下有存款。执行遭遇了第一个窘境。

煤矿名下无财产,孔祥村便将执行视角转向煤矿的股东。他分别找到煤矿的各个股东进行逐一释法说理,言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并试图说服双方进行调解,但却遭遇了各股东的相互推诿。

与此同时,由于老蔡急着回云南老家,又长时间拿不到执行款,他根本听不进法官所说,也不同意与对方调解,并多次坐着轮椅到法院进行信访,将执行工作推入新的窘境。

今年10月,法院初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均互不相让,最终不欢而散。后来,执行法官以煤矿法定代表人曹某为突破口,经常联络沟通,反复提出调解方案,同时帮助老蔡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帮助老蔡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促成双方再次进行面对面调解。

11月8日上午,在调解室内,孔祥村在认真倾听完各方的意见后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因老蔡为工伤二级伤残,后续住院治疗还需不少花费,而煤矿经营也不景气,双方各让一步,将以后要补支付给老蔡的养老、医疗保险金等考虑进去,煤矿方一次性支付6万元给老蔡,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如果煤矿一次性支付给我6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我会自己回老家交。但煤矿必须为我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手续。”老蔡说。

随后,双方就调解方案的细节进行进一步讨论。最终,曹某代表煤矿表态愿意接受此调解方案,并立马将从各股东处凑齐的5.95万元打到老蔡的银行卡账户,自己再掏出500元现金交到老蔡手中。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执行法官领着曹某和老蔡的妻子到社保中心办理伤残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办好后返回调解室,向老蔡说明情况及今后其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等的操作流程。就此,该案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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