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双推进”、过程“全纪实”、效果“双评价”
纪实评价制强化党员责任担当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18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 今年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制定实施《海西州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工作纪实评价制度》,通过建立服务“双推进”、过程“全纪实”、效果“双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责任担当。
在党员干部中全面推行“常态服务+扶弱帮困”的“双推进”服务模式,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岗位服务,结合个人特长能力开展志愿服务,与农村(社区)和企业中的困难群体“结对认亲”长期帮扶,聚焦基层难点、热点办实事好事。
该州将服务群众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工作中扎实践行“一线工作法”,各级党组织重视并加强“痕迹化”管理,统一规范纪实形式,通过《服务群众纪实簿》,明确服务时间地点、服务类别、服务对象情况、服务具体内容、承诺践诺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等纪实内容,要求党员干部一人一册、一事一记、全程记录,直观体现服务群众全过程,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
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工作评价采取“服务对象+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双评价”形式。每年按照“双推进”服务既定量化指标集体对每名党员干部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的服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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