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成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12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 邢生祥)11月2日,青海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西宁召开,这标志着青海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正式启动,将通过监督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强化职业操守,推动形成“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据介绍,惩戒委员会是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开展惩戒工作,既是规范法官、检察官司法活动的“紧箍咒”,又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而受到错案责任追究的“护身符”。青海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将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公正性和专业性,通过监督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强化职业操守,依法保障当事法官、检察官受到公正对待,注重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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