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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一

【观察思考】规范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素分析

■邱春波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08日 07版)

●邱春波观点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争取党政支持,注重部门配合,构建起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格局;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效果;健全工作机制,选树培养典型,全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康有序开展。


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是维护职工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当前,尽管工资集体协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协商程序不规范、形式内容不严谨等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争取党政支持,注重部门配合,构建起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格局

各地工会要积极构建“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首先要主动推动各地切实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工会、人社、工商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为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为推进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最后要发挥三方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研究制定推进的方法和举措,做到职责到位、投入到位、任务到位,确保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和企业经营者支持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争取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人大专项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范围,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地;积极与党委联手推进“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奠定坚实基础;配合人社等部门适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为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提供指导依据。

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在推进中必须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高质量、规范化运作。

一是注重规范运作程序。必须着力把好8个关口:资料准备关,协商双方搜集协商所需的相关资料;代表产生关,依法产生双方协商代表;提出要约关,企业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交工资协商要约书;实际协商关,双方就协商中的重点问题互相沟通,力争达成一致;职代会表决关,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审查备案关,就是报送劳动部门审查通过,合同即行生效;公布公示关,工资协议生效后,于5~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履约落实关,企业工会或工资协商监督检查小组要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注重加强分类指导。从协商的重点看,对于国有企业要重点研究在规定的工资额度范围内如何合理调节、缩小差距,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与职工收入比例是否协调等;对于非公企业,要把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对于区域性、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应放在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从协商方式上看,对生产经营正常的,重点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对生产经营困难的,重点协商工资支付保障;行业协商突出行业主体工种工时定额和工价标准的确定;区域协商重点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增幅、工资支付办法。

三是注重提升质量水平。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化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指导各市、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专家顾问团,解决基层工会“不敢谈”、“不会谈”的难题。二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到地方工会和企业讲课;分期分批地组织协商指导员和职工协商代表到工会干部学院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选树培养典型,全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康有序开展

必须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1.发挥机制促动作用。一是依法推进制度。要积极参与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工资分配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二是督导检查制度。要积极争取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人大检查、政协视察范围,每年巡查一次;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三是考评奖惩制度。各级地方党政要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党政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为工资集体协商扎实推进提供强力支撑。

2.发挥工会推动作用。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普遍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开展“四个一”专项行动。即每年召开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下达一份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责任书、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实施一次专项检查考核,不断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增效。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市县两级工会领导干部专门负责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街镇、园区。每名机关干部实行分片包干,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督导。

3.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一是总结发掘典型。通过深入调研、企业自荐和媒体报道等渠道,把那些具有宣传价值的典型经验发掘出来、推广出去。二是选树培育典型。着力培育党政重视支持的典型;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典型;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典型;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的典型。三是宣传推广典型。积极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真正把典型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助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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