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6年11月02日 星期一

西南交大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变了“教授拿不到股权,学校搞不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得不到科技型企业”的局面——

一所大学的五年探索

本报记者 李娜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02日 01版)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产出大户,但却存在着科技成果出炉后,长时间躺在实验室,无法走向市场的现象。

为此,位于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学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

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发明人和学校共同所有,其中发明人个人或团队具有70%的科技成果所有权。此举明确了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从源头上激发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内在动力。

历经5年的试验性推进,“职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西南交大可谓成效显著。

去年底,西南交大教授罗世辉的科研团队,拿到了高达2000万元的技术咨询费,研发的第二代磁悬浮列车的车线耦合振动技术,从研发成果出炉到被中车大连买断,仅用了4个月时间。

最近,该校又有4个教授团队的职务科技成果正在进行分割确权、评估作价入股。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的路径越来越通畅。

目前,西南交通大学有120项职务发明专利完成了分割确权,并成立了7家高科技公司。《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该校的改革试验已被四川省相关部门采纳,未来将逐步在全省试点推行。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介绍说,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进行分割确权,同时实现新知识产权的共同申请。

康凯宁在谈到改革的缘起时说,职务科技成果是由高校提供技术条件、国家投入研究经费、发明人投入创造性劳动产生,三方对成果具有共同所有属性。

他对当前职务科技成果处境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对于成果而言,高校和国家是“爹”,发明人是“娘”,但由于我国《专利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割裂了发明人与成果之间的“母子”关系。许多高校只交前3年的专利维持费,发明人又无权决策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最终职务科技成果就成了躺在实验室里的“弃儿”。

中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说,根据他们的调查,中国高校被转让、许可的专利占“活专利”比例为2.03%,如果算上很多被高校放弃的“死专利”,这一比例更低。中科院科技成果转让相对较高,也仅有8.7%。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能够彻底改变职务科技成果过去‘教授拿不到股权,学校搞不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得不到科技型企业’的三输局面。”康凯宁说,这一制度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共生共存,给予了发明人明确的知识产权预期,可以鼓励职务发明人从立项到科研全过程培育成果的可转化价值属性。

业内对西南交通大学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高度关注。他们普遍认为这一尝试解决了科学发展、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三张皮”的问题。

一些受访者表示,目前西南交大的这项改革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支撑,且存在诸多限制因素,如缺乏客观科学的评估体系,以及相应配套的税收政策。“特别是这类改革模式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

康凯宁呼吁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的修改,尤其是现行《专利法》第六条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的表述。

不过,让康凯宁感到振奋的消息在不断传来。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西南交通大学这项改革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今年6月,成都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鼓励高校院所与发明人以股份等方式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也将会系统调研该项改革,将在2017年全国两会形成议案提交给全国人大。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