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工人日报》(2016年11月01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继召开全省软环境建设大会、出台《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成立由省委书记挂帅的“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后,新组建的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近日公开亮相。近5个月来,吉林省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步伐加快,省委、省政府表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软环境是一个地区市场发育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综合体现,是影响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当前,吉林省经济发展软环境仍存在简政放权不彻底,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少数干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作为等问题,阻碍着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
为此,吉林省委省政府于6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从9大方面提出了41项具体任务,包括“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规范的PPP项目库”“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红顶中介’‘红顶协会’,坚决取消行政执法机关擅设的收费项目”“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裁量权进行全面细化,并向社会公开裁量标准”,等等。
为将上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吉林省随后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开始组建省软环境办公室,负责研究拟定相关规划,细化政策,对各地各单位软环境建设进行监督考核等。
据了解,该办公室近期将出台具体考核评价办法,把软环境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省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从11月起,该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全省软环境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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