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微整形从业者缺乏资质、无限夸大疗效、甚至注射假药……
要的是“美” 咋成了“危”?
美化唇型、改善脸型、瘦脸针、水光针……近年来,有“午餐美容”之称的微整形,利用高科技的医疗技术,不需开刀,短时间内就能令人变美变年轻的特性,取代过去的整形外科手术,受到越来越多年轻女性的青睐和追捧。
但是,由于医疗整形市场管制力度尚不足,许多非法的整形美容小医院、小会所也开展了微整形项目。由于其设备、医疗水平等得不到充分保障,而消费者一旦不幸用到假药、假产品,微整形就变成“危”整形了。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美容室涉嫌销售假药的案件。目前,该美容室负责人李某和张某已因销售假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
黑美容店卖假药
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某宾馆一美容室内,当场查获疑似假药肉毒素、美白针、溶脂剂等9个品种,共计63支美容类药品,随即立案侦查。
经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林某和张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一整形培训班相识后,共同出资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某宾馆内开设美容工作室。
犯罪嫌疑人将从微商那里购买的肉毒素、美白针、溶脂剂等注射类美容药品,通过直接向整形者注射等方式,将药品销售给他人。
经审查,该美容工作室未取得相关资质。今年6月,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向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发现,张某、李某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购买的美容针剂均为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进口的外国药品,也未由专业机构对涉案假药外包装及说明书等文字内容进行翻译。6种针剂样物品均为注射液,其中两种需医师开处方,1种未注明主要成分,另有两种为国家明令禁止非医疗机构购买、使用的肉毒芽孢梭菌肉毒杆菌(毒素、A型)。
张某、李某二人在庭审过程中,坦言不认识外文,也不知道这些美容针剂的包装及说明书上的内容,更不了解这些注射药品的毒性及禁忌,便以“我自己都使用,效果显著”为由来销售假药。
为暴利铤而走险
暴利成为一些人铤而走险走向犯罪的原因。办案检察官走访了曾到张某、李某所开的美容室注射过美容药品的受害人周某后得知,张某给周某注射的肉毒素的价格是一针2500元,一支玻尿酸的价格是1600元。而张某在审查时向检察官供述,其购买的肉毒素和水光针,每支价格分别为550元和500元。
经审查得知,张某、李某曾在河南省一家微整形培训班相识,二人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培训,就获得了该培训机构颁发的“外科整形资格证”,后来就来到青海西宁成立美容工作室,给整形美容者面部注射美容针剂。
经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中分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联网核查,张某、李某设立的美容工作室未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二人也非国家执业医师、执业护士。
爱美也不可盲目
近几年,由于微整形的盛行,市场乱象也很普遍。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只有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医院,方可进行注射整形。然而,随意开诊的不在少数。美容医生缺乏资质、注射治疗环境未经消毒、无限夸大疗效甚至注射假药……美容医疗行为中的不规范做法,为消费者安全带来隐患。
据悉,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均必须有中文标识,凡是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所谓“进口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据业内专家介绍,微整形虽然不用动刀,但是仍然属于医疗行为范畴之内,存在医疗风险。尤其是使用的注射产品要有保障,进货渠道要正规、注射位置、剂量要准确,否则会给求美者造成伤害。
为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同时,谨慎对待美容服务和产品的功效宣传,不要轻信“一针瘦身”“最新生物技术”之类的绝对化宣传。此外,消费者最好和美容机构签订美容协议,明确美容项目、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同时,要注意索取消费发票,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医疗美容产品外包装,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导致难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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