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首次向社会公开问责情况
《工人日报》(2016年09月27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冯国鑫)因为在案件执行时行动迟缓,案款清理发放工作严重滞后,河南省4个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日前在问责中被处分,1名基层执行局局长被免职。这是今年河南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行动以来,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问责情况。
“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工作。”河南省高法执行局局长周明杰通报,商水县人民法院、卫辉市人民法院和西华县人民法院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案款清理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倒数第二,被省高院通报批评的情况下,该院执行局长依然对批评置若罔闻。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史克辰也因此成为河南省今年首位因执行不力而被免职的局长。同时,河南省高院责成新乡中院、周口中院、洛阳中院对4家法院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以及直接责任人做出向中院党组做出检查、勉励谈话等处理及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长期以来,案件判决后“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饱受诟病,被一些群众讽刺为“法律白条”,也影响了百姓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信心。今年5月,河南公检法司等20多个部门联合向“执行难”宣战,各地级市中级法院院长更是许下完不成任务自行辞职的承诺。同时,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要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支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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