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分享经济”监管体系亟待建立
有关部门应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监管体系
从出门打出租车到预约上门的顺风车,从旅游住酒店到选择经济实惠的短租服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创新,分享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
分享经济是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诞生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即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进行资源匹配,整合重构闲置资源,降低消费者的成本。
作为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分享经济诞生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价值巨大、影响深远。一方面,分享经济本身具有天然的互联网基因,对于技术的要求非常高,能够促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另一方面,分享经济不是“虚拟经济”,而是一种信息和资源的交换平台,是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行业的利器。
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未来5年,中国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市场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未来10年,中国分享经济领域有望出现5家至10家巨无霸平台型企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分享经济带来诸多利好,但针对这一新兴模式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备,存在政策滞后于市场的情况,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往往比较困难。
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8月共接到网络约车、分类信息网站、在线旅游等有关分享经济方面的消费者投诉736件,其中成功协调解决的只有211件,仅占28.67%。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夸大宣传、质量没有保证、售后没有保证、找不到投诉主体以及平台推卸责任等方面。
对此,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造成投诉较多且调解处理较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分享经济作为互联网+创新型经济模式,相关政策规范并未及时跟上,行业目前主要依靠市场和信任约束,缺乏有效监管;二是部分平台企业过于依赖资本“跑马圈地”,忽视了企业售后服务体系的落实,忽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三是供需双方一般是陌生个体,双方缺乏直接接触和有效约束,消费者一旦在分享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维权往往比较困难。
由此可见,如何在分享过程中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快速发展分享经济的重要保证。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要有一定前瞻性、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用企业平台的网络经验、技术与数据支撑,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的监管体系,明确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信誉机制、服务标准的建设与落实。
完善法律法规是一方面,企业自律也很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则认为,在分享经济这一新型经济模式发展过程中,平台企业作为分享中介枢纽,要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对交易成员进行资格审查等。这种社会责任不能完全靠法律规制,因为法律一开始不可能规定得那么详尽细致,而只能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逐步进行完善,因此企业自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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