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家政服务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白纸黑字”撑起职工收入权益保护伞
《工人日报》(2016年09月23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张礼义 梁海平)“白纸黑字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被克扣了!”在山西阳泉市从事搬运家政服务工作的张强如是说。
近日,阳泉市家政服务行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协议在当天召开的阳泉市家政服务行业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这意味着该行业2700余名职工的收入权益获得了更有力的保障。据悉,这是山西省首家签订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地市。
为切实维护家政服务行业职工在工资收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文化生活、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阳泉市于去年8月正式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全市46家企业的2700余名职工入会。
该行业劳动关系双方主要就家政服务行业的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分配制度及分配形式和工资增长幅度进行了协商。达成的协议规定:后勤管理岗位职工的工资不低于1680元/月,搬运工的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维修工的工资不低于2050元/月,月嫂的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企业上述岗位工资水平应随着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减相应浮动,在正常经营情况下的工资年涨幅为2%;企业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如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同时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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