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6年09月18日 星期一

【编读e时代】本报法人微博网友留言摘编

(9月1日~9月10日)

《工人日报》(2016年09月18日 02版)

【一言不合就跳槽?超7成网友有跳槽经历】工人日报新媒体一项参与人数达1767人的调查显示,77%的人表示有过跳槽经历,其中跳过3次及以上的网友达36%。56%的网友为了收入而跳槽。跳槽人群中,民营企业员工遥遥领先,占比达70%。你跳过槽吗?什么让你不得不“跳”?

(9月1日《工人日报》报道)

@风景城赏风景:生活不是游戏,跳槽还需三思。一思为何跳槽,二思有无跳槽的本钱,三思能否跳到更好的槽。激情跳槽要不得!

@卖火柴的我本真善良:留不住人才是企业的失败,而不是职工的任性。企业环境氛围工资福利样样好,谁还舍得走呢?除非是迫不得已。

【吃东西、泡脚、摘菜、小便…你在地铁上见过哪些不文明行为?】有调查显示,人们最讨厌的三大地铁不文明现象为:候车不排队、上下车不按次序先下后上;在车厢里饮食;坐姿不雅、躺卧或将随身物品放在座位上。这些不文明行为是小事,也是大事,反映着公民的素质。

(9月3日《工人日报》报道)

@_焱阳:生活所迫!这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现象,不过我相信有一天,中国人过上更好生活时,人们会自觉提高个人修养!我相信!

@不知潇湘在何处:对此,除了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巡查的频次外,还要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市民文明乘坐,形成良好氛围,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员工上班不穿工作服 企业有权罚款吗?】炎炎夏日,有的电焊工为图一时凉快 “冒险”脱下工作服,但一旦被发现就要挨罚。有律师称,对于工作服,出于劳动保护需要,企业对员工有权处罚;出于企业形象考虑,则企业无权罚款。此外,企业不能要求职工为工作服买单。

(9月6日《工人日报》报道)

@六安王锋:这要区别对待。如果工作服是出于安全需要,那是必须要穿的。不穿的话,可以罚款。如果工作服仅仅是为了提升公司形象,那可穿可不穿!

(窦菲涛摘自工人日报新浪微博)

欢迎读者到新浪、腾讯、人民网平台与工人日报微博互动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