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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9月10日 星期一

搜索关键词,出来的正文内容与广告“傻傻分不清”;打开网页满屏的广告弹窗,却怎么也关不掉;在微信上看篇“鸡汤文”,最后却发现其实是“软文”……9月1日起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情况都在监管范畴。然而,本报记者调发现——

医疗广告与监管玩“暗战”?查

本报记者 杨召奎
《工人日报》(2016年09月10日 06版)

(策划:雨霖 制图:范宇楽)

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开始施行。

搜索引擎上的付费搜索、微信公众号里的软文、网页上的弹窗广告、电子邮件中附加的产品链接……这些无论是在网站上,还是在微博、微信、手机APP上无孔不入的商业广告行为,被列入监管范畴。

《办法》对互联网广告长期存在的争议予以明确,比如将付费搜索明确为广告并要求显著标明、要求弹出广告可一键关闭、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引发了业界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办法》实施一周来,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互联网企业依然在打擦边球,与监管玩“暗战”。

新规实施当天有企业被查

医疗广告成违规重灾区

9月1日,不少网友打开网页发现,百度搜索里的“推广”变成了“广告”,百度图片里的推广信息也标注了“广告”字样。

然而,几家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组织发现,他们通过百度以“白塞氏病”“丙肝”“多发性硬化”“肝炎”“肌无力”“重症肌无力”等为关键词搜索,搜索结果依然存在不具备明显广告标识、未刊登审查文号、刊登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符等问题。

当天,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使用百度、搜狗搜索平台对200余家医疗单位进行了网上巡查,发现“广告”标识已经取代原来的“商业推广”标识。但当执法人员输入医院名称时,发现仍有部分医院在搜索引擎中的“广告”里出现绝对化用语,以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就发布了广告内容。

执法人员指出,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发布这些广告,涉嫌未尽审查义务。9月3日,海淀工商分局开始对百度、搜狗引擎以及北京宝岛妇产医院、京科肝泰医院、北京龙城医院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表示,在调查清楚后将按照新的规定对涉案企业进行处罚。与此同时,百度、搜狗以及上海的三家医院,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上海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医疗广告为何成为违规重灾区?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应事先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但审批医疗广告的是省级医疗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很少,根本审查不过来;而一些民营医院不做广告活不下去,因而只能采取冒险的方式。

此外,9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一些“黑五类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依然可通过网站广告联盟的形式投放,而这方面存在监管难度。

不过,监管也在不断跟进。记者从工商总局了解到,为配合《办法》的施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同步投入试运行,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按照计划,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明年正式投入使用时,监测范围将覆盖上千家网站,对90%以上的互联网广告进行监测,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

网红玩转“软文”令人猝不及防

自媒体发布者也要承担义务

如今,软文广告已经成为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一种主流变现形式。“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是一篇不错的情感文章,读到最后才发现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软文。”每每读到类似软文,大学生张华总有点被“耍”的感觉。

针对大V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软文广告,《办法》也进行了规范,要求显著标明“广告”,违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此外,自媒体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广告内容出现违法或者不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可能被追责。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办法》第11条将“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定为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此处的规定将自然人也列为“发布者”范畴之中,实际上就是把包括自然人在内的自媒体也作为广告发布者来看待。

在朱巍看来,《办法》将自然人的自媒体也放到了法规规制的范畴,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一方面,自媒体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将其“孤悬”法外,不利于广告市场法治秩序;另一方面,从行为和影响力上看,很多没有登记的自然人自媒体影响力比传统广告发布平台还要大,特别是一些大V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商业广告所带来的巨大收益理应让其承担广告发布者的基本义务。

但事实上,监管自媒体广告营销“很费劲”,尤其是一些“软广告”,不好界定。朱巍也坦承,这是一个模糊地带,但只要有足够认知度认为它是一个广告,包括软性广告,都应该算作广告。但具体怎么判定,广告协会有相关的咨询部,它会作为第三方做出认定。

记者注意到,目前几乎没有微信公众号的“软文”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少部分只是在文章的最后有所标注。

对此,朱巍表示,规范网络自媒体广告不仅需要法律层面的细化,还需要依靠自律、公约等,通过信用制度制约网络大V等主体发布广告的行为。工商部门则表示,市民若发现微信公众号有违规、违法的广告发布行为,可以通过截图等方式对内容进行留存,再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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