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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9月01日 星期一

阳泉市总推行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

《工人日报》(2016年09月0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张礼义 梁海平)山西阳泉市总工会日前首推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工会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宣誓范围包括阳泉市各级工会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副主任,女职委主任,以及该市市、县区两级总工会任命的工作人员。宣誓内容是:“我宣誓:以宪法为根本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奋斗!”

宣誓场所须悬挂中国工会会徽,并保持庄重、严肃。宣誓仪式可由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组织,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人则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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