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东北振兴实施方案涉及项目并非全额由国家投资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26日 04版)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车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对外发布了推进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有媒体称“国家又给了东北1.6万亿元”。针对这一说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负责人今天回应说,三年滚动方案涉及项目并非全额由国家投资,更不是“输血式”资金投入。
《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于近日印发。方案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
这位负责人说,这127项重大项目是滚动实施的,估算总投资有1万多亿元。投资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须按照投资审批程序报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项目各方出资比例也不相同。涉及民生领域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国家将给予适当补贴。
该负责人强调,实施方案的重点是推进东北地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该负责人说,127项重大项目既不涉及产能过剩领域,也不是“撒胡椒面”式的各领域扩大投资,而是聚焦关键领域,着眼于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东北地区弥补民生和基础设施欠账,增强与华北等区域的快速通达能力,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有基础、有潜力、有需求的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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