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举债遭骗后玩失踪,妻子被债主告上法庭,法院认为——
夫借钱妻不知,一人债一人担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杨长平)因轻信所谓“日本富商继承者”的谎言而大举借债,王某最终被骗100多万元。面对巨额债务,王某妻子究竟有没有义务进行偿还?近日,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认定王某举债百万的行为不属于夫妻合意,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王某独自偿还100多万元的本金以及相应利息。
王某是一名商人,因为生意关系结识了一名朋友。此人向王某声称,自己父亲是日本的大富豪,在2011年4月福岛大地震中不幸去世,留下了价值高达数亿美元的遗产。“朋友”还说,在日本继承遗产要缴纳遗产税,不过自己手头资金不足,希望王某能帮忙借款,并承诺继承遗产后给予丰厚报酬。
在花言巧语之下,王某动心了,在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他向周围朋友大肆借债,并陆续给了这个“朋友”100多万元。最终,王某的这个“朋友”以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法院判处入狱。然而,他所骗来的钱早已被挥霍一空,难以追回。
因为还不上钱,王某选择了“失踪”。债主只能将王某的妻子张某告上法庭,并在法庭上提供了王某被诈骗一案的刑事判决书以及自己与王某资金往来的银行转账记录。债主李某诉称,此债务是在王某夫妻关系存续时发生的,属于共同债务,因此,妻子张某要承担此笔债务。
妻子张某则答辩称,李某与王某的借贷关系并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自己对此借款更是毫不知情。同时,她还向法院提交自己的收入明细,证明一直以来自己工作和收入稳定,加上王某的职业也不错,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来借钱。因此,即使真正存在借贷关系,也应当是王某个人的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之间虽未正式签订书面借贷合同,但从其提供的相关转款凭证,并结合在案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分析,可以认定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但是该案所涉及款项,均由李某账户直接转账至王某银行账户之中,并未由王某妻子张某经手,亦无证据证明张某知悉该笔借款,由此推断该笔借款不属于王某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另外,从张某提供的工资收入情况分析,其并没有必要因个人或家庭生活进行大笔举债,也未从该笔借款中获得收益。最终,法院认为,李某借给王某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产生的债务。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应由王某独自向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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