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驻交警队为职工维权
职工遇车祸有望获双重补偿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20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黄康 杨明清)从2009年开始,受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团队常驻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沧大队事故科,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
随着经验的积累,交通事故团队开始为委托人展开交通事故与工伤联合处理的维权工作,符合工伤条件的受害者能够同时从肇事者及社保基金处获得相应补偿,使得受害者在一次事故中有望获得双重补偿,为广大职工撑起了路上“保护伞”。
据悉,在当地,专业化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模式运行以来,已办理交通事故维权案件350余起,每年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起,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万元。开展工伤等劳动纠纷维权服务后,每年免费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案件60余起,维护了交通事故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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