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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8月17日 星期一

深港通获批准备工作启动

正式推出还需4个月左右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17日 04版)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北梦原)今天,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唐家成于当天在北京共同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原则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这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公告》,深港通将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同时,深股通的股票范围也得到明确: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对于深港通的制度安排,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五方面要点:一是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二是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三是投资范围限于两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协商确定的股票。四是对跨境投资实行每日额度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两地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五是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据了解,深港通的推出还需要4个月左右准备时间。张晓军表示, 证监会将按照安全有序可控的原则,会同有关各方积极开展准备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委,出台深港通业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二是组织两地交易所以及市场参与者,完善业务流程,做好技术准备;三是与香港证监会就深港通下的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以及投资者保护等进行磋商,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备忘录、投资者教育等相关监管合作安排等进行补充完善;四是推动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签署互联互通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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