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篡改4人高考志愿被刑拘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13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一考生陈某因篡改4位同学的高考志愿,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单县高三学生田某,今年6月参加高考,最终成绩为498分。7月31日录取结果公布之后, 田某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发现自己竟被从未填报过的山东女子学院录取。田某怀疑高考志愿被人修改。而田某的同学许某也同样收到了未填报过的山东潍坊学院录取通知书。
单县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对修改他人高考志愿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警方介绍,陈某与被修改高考志愿的考生均是同班同学,该生今年被长春工业大学录取。陈某进入同班5名同学的报名系统,将4名同学的高考志愿进行篡改。另一位女同学因为高考分数比陈某低,志愿没有被篡改。
此前,山东省青岛市考生常某的高考志愿也被其同学郭某篡改。
经有关部门协调,常某被他本人最初报考的陕西师范大学录取。日前,当地公安机关对郭某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请逮捕。
据了解,这两起高考志愿篡改案均是考生的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被窃取,进而志愿被篡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