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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8月08日 星期一

打破体制内人才调配限制 扩大用人单位招聘自主权

吉林省为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松绑”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0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吉林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以期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

吉林省现有各类事业单位1.7万个,工作人员近70万人。按照“横向交流限制彻底打破、纵向交流限制适当放宽”的思路,《意见》明确了人才调配政策,努力搞活人才流动的“内循环”:全面放开同级财政拨款(补助)事业单位间的人才交流限制,允许合理调配各类人才;允许事业单位为满足重大项目需要,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高端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接收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人员;需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或领导人才时,可在省内外不同层级财政拨款(补助)事业单位调配有关人员;鼓励人才服务下沉,特别是向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事业单位流动;适当放宽国有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才进入财政拨款(补助)单位条件。

为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意见》规定,事业单位如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资深)专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等5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时,可在事前备案的前提下,随时自主开展招聘工作;事业单位招聘特殊人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等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灵活确定考试方式,有效破解“招聘难”问题。

此外,在国家和吉林省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意见》还在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在职创业、兼职从业等柔性交流政策方面进行了充实细化,比如给予岗位、职称、工资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从而使激励机制更加具体、便于操作。

为避免人员无序交流产生负面效应,《意见》要求合理控制上级事业单位从下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直接调配一般工作人员;批准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应在不影响事业单位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共服务保障的前提下进行,以免形成权力寻租、“绕道进人”、借机“吃空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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