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职工福利标准
年度发放总金额不超过当年度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0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从今年起,上海职工福利标准要提高了,最高可达1800元!这是记者7月27日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的。
7月27日,上海市总工会对外发布:修订上海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将原本规定的职工年度节日慰问发放标准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修订为“年度逢年过节慰问品的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经测算:年平均工资总额8万元,年度发放福利上限为480元;年平均工资总额16.7万元,发放福利上限为1000元;年平均工资总额30万元,发放福利上限为1800元。新标准从今年起执行。
2014年12月,上海市总工会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当时规定的标准是“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据介绍,此次修改的原因是,目前上海设定的职工节日慰问发放标准既与上海市在全国的经济地位远不相称,更与上海职工的期望差距大。为此,上海市总结合上海实际情况进行了上述调整。
据介绍,慰问品发放的形式和对象仍按照原《通知》精神执行。“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此外,逢会员生日时,工会还可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50元。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时,《通知》明确,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