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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7月28日 星期一

环卫工扫街时晕倒,被诊断为劳动型热射病和日照病,单位赔付10万元“私了”

中暑瘫痪后私了 长期治疗仍犯难

未经工伤认定就签订私了协议的,劳动者有权反悔,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工人日报》(2016年07月2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 )对51岁的农民工吴嘉祥来说,过去的一年不堪回首。一年前,他还是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名环卫工人。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正在扫街的他突然晕倒在地。送医后,被诊断为劳动型热射病和日照病,属重度中暑。事后用人单位以10万元“私了”迅速撇清关系。7月21日,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如今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口齿不清,只能依靠同为环卫工的妻子张政明的微薄工资度日。

2015年6月20日下午,吴嘉祥告诉妻子,自己心慌,两腿发软,热,渴,难受。张政明看到丈夫流了很多汗,于是将他扶到广源路口的一棵树下休息,自己赶回出租屋拿证件看病。十多分钟后赶到时,丈夫已昏倒在地,张政明赶紧叫来附近正在扫街的两名同事帮忙,将吴嘉祥送往东莞三局医院抢救。

吴嘉祥的病历显示,他在刚送到医院时,体温超过了39℃。此后一直高烧,最高时体温激增至42℃。根据东莞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当月录得的数据统计,当日是6月份气温最高的一天,日最高温度达到了37.4℃。

事发后,吴嘉祥所供职的东莞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迅速为吴嘉祥参保,并支付了吴嘉祥的住院治疗费。期间,公司也曾多次与张政明协商,要求一次性私了。

“家宝公司厚街总部负责人事的胡小姐说,这个可以算工伤,但伤残鉴定最多为8级,没有多少钱。如果私了,单位愿意给5万~6万的赔偿。”吴嘉祥说,经过几次协商,赔偿金额最终加到10万元。2015年9月,双方签下了协议书,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他10万元钱,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吴嘉祥的东莞社保卡显示,此卡发放日期为2015年10月8日,正是双方签下赔偿协议不久。收到10万元的补偿款后,单位便立即停止为吴嘉祥参保,刚办下来的社保卡无法使用。但进入康复阶段的吴嘉祥虽意识清醒,但因小脑烧伤,失去了平衡功能,至今仍无法站立。

对于吴嘉祥的现状,东莞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人事负责人林先生表示,虽然他对此表示同情,但公司当初已经与吴嘉祥签了协议书,一次性支付10万元解决了此事,“当时就已经讲明白,既然答应了就要算数。”林先生说,如果对方认为数额不合理,低于法律标准,可以去咨询,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对此,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士谦表示:“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签订私了协议的,劳动者有权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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