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所需费用
15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本报讯 (记者罗娟)北京市民张云的母亲是半失能老人,在养老院每月光护理费就要3000元,还有住宿生活费每月2200元,而这些费用还在逐年增长。这已远超张云每月的收入。和张云一样,为了更好地照料失能、半失能老人,人力和时间成本的双重压力让不少家庭负担沉重,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则有望缓解这一难题。
近期,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首批包括上海、广州、青岛等15个试点城市,将会用1~2年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人数超过4000万。在北京,选择公立养老机构,每月花销在6000元左右;留在家中请看护,人工费用每月至少3000元~4500元。然而,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每月约为2200元。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按照人社部试点《指导意见》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以长期失能的参保人群为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所需费用。从日本、德国等国的经验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险存在,一般会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缴费机制。此次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的筹资渠道,《指导意见》规定,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
在待遇保障方面,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根据参保人享受的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相应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总体基金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通常,患者的失能程度决定护理服务的强度、时间和花费。因此,护理服务的分级是这项保险中定价收费、确定报销比例的前提。近期,北京海淀区出台了“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的地方性办法,其中关于失能服务标准,围绕“吃饭、穿衣、睡觉、如厕”4项内容,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将老人的失能程度作了4种等级划分,相应享受900元~1900元不等的服务。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建议,失能人员生活照料的成本应有专门资金来源。一是根据目前整个医保基金的状况进行结构调整;二是长期看来应逐步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褚福灵呼吁,尽快实现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全国统一,在不同身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照料要求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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