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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

内蒙古告别“奇葩证明”

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予以取消

《工人日报》(2016年07月1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要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

为了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列出任务时间表。

在今年7月底前,一些证明或手续将取消或简化,包括: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事项: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周期规定,依参保单位需求随时办理,完善和简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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