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出台
2018年基本完成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
《工人日报》(2016年07月1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采空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
据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共有采空区12.8亿立方米,分布于全国28个省(市、区)。采空区易引发透水、坍塌、冒顶片帮等多种形式的灾害,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些中小型矿山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不按设计施工或无设计施工,矿柱留设不规范,造成采空区重叠、交错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威胁矿山安全生产。
《方案》提出,要坚持“分级管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加强采空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采空区事故发生。
在时间安排上,《方案》要求,2016年要全面完成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的调查和治理工程设计等工作,启动“三下”(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开采、石膏矿等影响大的非金属矿采空区、大面积连片和总体积超过10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等重点治理项目。至2018年,要基本摸清我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基础档案;要基本完成历史上形成的、危险性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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