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
济南:每年将推动16.4万名外来工市民化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16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年~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97万农业转移人口在济南市城镇落户,促进55万左右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年均落户市民化16.4万人,全市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年均落户市民化3万人。
规划提出,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城中村和棚户区人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
济南市规定,中心城适度增加落户规模,合理规定落户所需的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和条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三年,降低中心城落户门槛,取消工作调动、大学毕业生、复员军人安置落户附加条件限制。
据济南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课题组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还将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将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改造后的城中村居民,依据济南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完善户籍登记,并参加相应的社区自治管理,依法享有自治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参加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会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如果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它社会救助标准的,也会依法享受相关社会救助。
据介绍,2020年济南常住总人口将达到77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70万人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