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合发改委发出通知
严查钢铁能耗 超标企业关停退出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08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孙喜保)6月6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发出通知,将在钢铁行业开展能耗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调查全国钢铁企业能耗情况,对钢铁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关停退出。按照两部委的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地区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开展能耗情况自查并提交企业自查报告。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节能监察机构等,采用现场核查方式对钢铁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
检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包括钢铁企业2015年主要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基本情况,以及焦化、烧结、球团、炼铁、转炉、电炉等工序能源消耗情况;二是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对照《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查各生产工序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
“各地检查中发现的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应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发现其他用能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工信部相关负责人称。
按照要求,各地应在6月底前完成专项执法检查,7月1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报告,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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