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将“霾”列为气象灾害
遇到霾天气可停工停课
《工人日报》(2016年05月30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郭强)“霾”或将列入北京市法定气象灾害的范畴——这是从正在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传出的消息。北京市拟立法规定,一旦遇到霾天气,可根据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上下班、停工停课等措施。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介绍,国务院制定条例时,“霾”的问题尚未凸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霾”的问题已成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天津、河北在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中均已将“霾”列为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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