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开出5剂“药方”治理欠薪“顽疾”
《工人日报》(2016年05月12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针对欠薪问题这一顽疾,有关方面明确要从5方面入手,加大治理力度,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无拖欠目标。
一是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要求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2016年起,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资金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建立企业工资支付诚信机制。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工作机制,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使失信企业在全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五是明确属地和监管责任,加强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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