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出资百万设立“劳模关爱基金”
《工人日报》(2016年05月0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元程 通讯员古丽米拉)4月27日,记者从新疆昌吉州劳动模范关爱行动座谈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生活条件,大力支持劳动模范创业创新,2016年,昌吉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出资100万元专门设立了昌吉州劳动模范关爱基金,加强对劳模关爱。
昌吉州劳动模范关爱基金,对因重大疾病、子女就学、企业关停并转、生活困难劳动模范遗孀和自主创业、创新的劳动模范进行补助,改善困难劳模生活和劳模创业创新条件。
据介绍,昌吉州在规范劳动模范推荐、选树的同时,州委、州政府还协调落实劳模体检、疗休养和州内旅游景点免收门票等待遇,将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表彰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奖金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劳动模范奖金从1000元提高到3000元。与此同时,在实施“阳光就业”行动、“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和“工友创业行动”中,加大了对困难劳模的倾斜,构建了良好的劳动模范管理工作体系。
此外,昌吉州委、州政府在全疆率先出台了《昌吉州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就自治州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程序、奖励待遇、服务保障、日常管理、撤销荣誉称号等方面作出规定;劳动模范评选向少数民族一线职工倾斜,评选比例由18%提高到27%以上。
为发挥劳动模范在加强民族团结中的作用,昌吉州总工会出版发行了《昌吉州职工民族团结教育读本》,将少数民族劳动模范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编印成书,印刷7万册免费赠送给企业一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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