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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29日 星期一

北京市级劳模补助金增加1000万元

主要用于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健康体检和疗休养等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29日 02版)

本报讯(通讯员余翠平 记者郭强)“五一”前夕,经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市财政局协商同意,该市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规模由目前的2000万元/年提高到3000万元/年。同时,北京市总还将相应增加市级劳模专项补助配套经费,用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和体检工作。

北京市总劳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3方面:

增加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将在职低收入劳模纳入帮扶范围,对因公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且收入未达到本市平均收入水平的在职低收入劳模,以及正常就业但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70%的,按实际差额予以补齐。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劳模逐步纳入市总工会建立的劳模数据库,比照全国劳模困难帮扶的模式,对农民老劳模中男年满60岁、女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低收入补贴。

增加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提高劳模因病致困、遭受意外等情况的自付医疗费用和损失的帮扶比例。

增加劳模健康体检和健康疗休养资金。按照“在职劳模应保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离退休劳模每两年至少体检一次和每名在职劳模每两年至少享受一次疗休养”的要求,不断提高每年劳模体检和疗休养工作的人数。

据介绍,北京市总将逐步提高劳模疗休养工作配套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用于市级劳模和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的休养费用不低于500万元。同时,逐步提高劳模体检工作保障力度。

据了解,2012年,根据北京市总工会的调研,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2000万元规模的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建立了对生活困难劳模的长效帮扶机制,实现了市级劳模慰问与帮扶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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