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举措助力校园足球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26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 马学礼)日前,宁夏教育厅下发《全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区实施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学生参与足球训练和竞赛成绩要记入个人档案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升学、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方案》明确,以班级为参赛单位的校内竞赛每学年将举办一次。小学三年级以上将建立班级足球代表队,每所小学将建立学校足球代表队,并要积极参加县(区)级和地市级比赛。初中和高中学校要分别建立班级、年级、校级足球代表队。大学(含高职院校)要建立年级、学院(系)和学校各级足球代表队,开展学校和学院(系)两级足球竞赛。鼓励所有学校组织校内竞赛,其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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