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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一

“恋爱红包”分手后归谁

杨维松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23日 06版)

江苏南京女子郭美玲近日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前男友杜腾腾返还自己在恋爱期间的经济投入130万元。原来,2013年,郭美玲和杜腾腾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两人坠入爱河。热恋期间,郭美玲拿出了自己准备在支付宝“剁手”的钱,全力帮助男友创业,通过银行汇款、ATM取款转存、支付宝转账、微信红包等形式陆续给了杜腾腾70万元。与此同时,她还前后为杜腾腾购买了一辆奥迪车、铂金项链、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不久,郭美玲被查出宫外孕,双方就此产生纷争,感情破裂,最终分道扬镳。

郭美玲起诉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与杜腾腾进行交往。现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实现结婚的目的,杜腾腾就应当将上述财产予以返还。

杜腾腾却认为,双方交往期间,没有订过婚约,只是一般恋爱关系,不符合谈婚论嫁的一般习俗,并不存在以缔结婚约为目的。另外,双方在交往期间,为增进感情,相互都有付出。郭美玲转账给自己的钱款都是用于双方交往中的生活支出。故郭美玲要求返还恋爱期间共同花费的钱款无法律依据。

随后,经法庭审理调查,玄武区人民法院判令杜腾腾返还郭美玲62万余元,包括:郭美玲为购买涉案车辆而支出的482568元和通过支付宝转账给杜腾腾的139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恋人双方在恋爱期间,如无特殊情况或特别约定,一方向对方大量给付财物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系对对方的赠与行为,但赠与行为应以双方结婚为目的,这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和善良风俗。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则一方大量赠与财产的目的落空,大量接受财物的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郭美玲通过微信红包给付杜腾腾的9200元,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以娱乐为目的,通过微信工具互相发送红包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并不属于法律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之内,故法院对微信红包的问题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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