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收益月息4%-10%?小心有诈!
“银行高管”专骗亲友
本报讯(记者 卢越 通讯员 王荣华)投资理财有高额回报?小心“专业人士”设骗局。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公诉了一名设骗局的“专业人士”。被告人李晓伟于2009年5月至2014年2月期间,以帮亲朋好友做投资理财有高额回报为由,在北京市朝阳区多地诈骗30余名被害人共计1.12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5800余万元。4月19日,本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晓伟诈骗的30余名被害人都与其有直接或间接的亲戚朋友关系,其中有的被害人还出于“好心”拉拢亲朋好友一起“发财”。据悉,这些被害人被骗取的金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他们有的甚至没签任何合同,就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委托李晓伟进行理财。
如此大额理财,是什么原因让被害人做出轻率的投资决定?答案的关键在于李晓伟所谓的“身份”上。
经调查,李晓伟曾供职于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积累了一些人脉。2009年5月,李晓伟对外自称已升任某商业银行的高管,具有做高回报理财的权限。当从身边的渠道知悉李晓伟“银行高管”这个特殊身份时,被害人几乎都选择了“宁可信其有”的态度。
据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一般在5%左右,很少有超过10%的。即便按照年收益率10%计算,花1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一年后能够返回本息110万元。
李晓伟给被害人允诺的高额收益是月息4%至10%。即如果按照月息4%计算,投资100万元,每月返息4万元,一年后连本带息返回148万元。面对如此高额利息的理财产品,在“投与不投”的问题上,被害人几乎都选择了“不容错过”的态度。
从2009年5月到2014年2月,在将近5年的时间里,李晓伟利用其特殊“身份”,编织了一个理财骗局。随着案子的侦破,这个骗局的内幕也渐渐浮出水面。
据李晓伟供述,其从被害人手中骗取资金后,刚开始挪用于小额房贷、私募基金、股票、期货、银行短期理财等投资项目,利用自己投资理财的收益率与其向被害人允诺的收益率之间的差额赚取利润。
2011年以后,随着股市行情的恶化,其投资项目赚少赔多,渐渐地无力支付其向被害人允诺的高额利息。为了维持局面的运转,李晓伟不得不再向其他人允诺高息回报,举新债还旧债,勉强支撑场面。
与此同时,为了弥补之前的亏空,李晓伟还将部分资金用于高息民间借贷,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彩票。然而,随着民间借贷资金的回笼困难,以及中彩时运不佳,最终因资金链断链而案发。
据审计报告显示,李晓伟购买彩票的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中彩返还1700余万元,尚亏空8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日宣判。
承办检察官提醒
1.对投资理财要有清醒的认识。现行银行理财产品的年收益率通常在5%左右。而民间借贷的行情,月息通常在2%左右,如果月息超过4%,则属畸高,投资项目存在很大的违约隐患。
2.投资理财要按正规方式进行。现实中出现不少诈骗案例,银行业务员利用自己的身份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假装为身边的亲朋好友理财,实际上将资金挪作他用,企图通过再投资来赚取利息差。对此,投资者应加强规范意识,通过正规的渠道、正规的场合购买理财产品。
3.对于不符常规、不合常理的理财产品,多质疑,多调查。有些骗局,在旁观者看来明显不符合常情,但由于勾起了投资者内心的贪婪欲望,导致他们丧失了应有的警惕防范意识,不由自主地走入陷阱。对此,投资者要以审慎的态度看待理财风险,多质疑,多调查,而不能是“眼里只有收益,目中全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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