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建“新农村”常被欠薪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23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 张伟杰)4月20日,北京市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通报了新农村建设相关纠纷的情况,农民工讨要劳务费纠纷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常见纠纷,此类案件中凸显原告证据欠缺、被告人难找现象。
据介绍,近三年来,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受理139件涉及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工讨薪问题。
此类案件有四大审理难点:
施工质量和工资相互掣肘,雇佣方认为施工工艺不合格,要求减免施工费;
三角债现象严重,存在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债务纠纷;
农民工无正式的书面合同,只是老乡之间互相介绍,口头约定工资,并且平时管理混乱,记工不清楚,用工方和提供劳务方不及时结算,也没有书面的结算单。即便在双方结算时,也是针对一个施工队的一揽子结算,没有具体到个人,这需要法院进行细致甄别,确定出每个人的应得工资。
很多农民工都是外地务工人员,纠纷发生后,不少人出于维权成本考虑,都是委托工头来立案起诉,法庭难以确定其具体的工资数额,且存在工头代为领取工资后拒不返还的现象,造成新的纠纷。
法官提醒,广大农民工兄弟在干活之前应该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合同,干活过程中应注重留存各种工作记录和工作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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