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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23日 星期一

21个省份可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20个省份由20%降至19%,上海由21%降到20%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23日 02版)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罗娟)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的要求,全国21个省份符合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

据介绍,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21个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份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该项决定。根据会议要求,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不过,李忠表示,具体到各省是否降低,还要看各省方案。

他说,目前,人社部正在要求各地按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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