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高高校专项招生比例
贫困生上大学机会大增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18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丰)4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该省政府正式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启动了该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改革。
据了解,贵州省的《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国家的顶层设计进行了一定的细化,最大的亮点是根据贵州省的省情,增加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考生公平地上大学的机会,这项大学的普惠政策比率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实施方案》明确:从2015年起,在省直高校招生计划中,划定不低于3%的比例,专项用于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考生。其主要目的是助推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教育精准扶贫。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贵州今年的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即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在贵州的招生区域为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区域为全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的农村区域,农村区域要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
此外,从今年起,贵州高职院校考试招生还将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贵州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在2020年前使用现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要求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应达到招生总数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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