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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17日 星期一

编读e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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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4月14日)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17日 02版)

【2.5天小短假,私企是“法外之地”?】“什么休假都和我们不沾边。”对于2.5天小短假能否落实,在江西吉安一家陶瓷企业销售部工作的李先生说,“每年春节一上班,窑一点火,生产线一开动就不能停,请假就扣钱。别说2.5天休假,在小地方的私企,你什么假也别想。”

(4月10日《工人日报》报道)

@浠塬:私企不是法外之地,相关的休假政策理应逐步落实。政府部门要严格监管,政策上给予倾斜,让职工享受到休假权益。

@新气象8521:假期不能只为公务员设立,制定政策的有关部门应尽到责任,让政策阳光也照到一线工人身上。

【职场妈妈的“二孩”账本】小霍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顺产住院花费5000多元,但只报销了1500余元。产后回家4个月,每月的工资只有860元,扣除各种应缴纳的保险费用,最后入账工资仅有426元。“这点钱还不够我家宝贝半个月的奶粉钱,一个孩子都这样,如果生两个就更养不起啦!”

(4月12日《工人日报》报道)

@庐人境:不是不想生,而是不敢生、生不起。对职场女性来说,生二胎成本更高。这就更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的权益。

【62岁老人为打工伪造52岁身份证】11日,记者从安徽省池州市警方获悉,一名62岁老人使用假身份证在当地一建筑工地打工,公安部门核对信息发现情况后,对其予以了罚款。在当地,逾60岁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打工的情况并非孤例。

(4月14日《工人日报》报道)

@曲微丹:身份证上的年龄可以改小,而实际劳动能力明显下降的事实却无法改变。为了自身安全,请不要擅自篡改年龄!

@弓步园外狼:伪造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罚款不是问题,问题是低端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如何解决?老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当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后,他们如何才能安度晚年?

(窦菲涛摘自工人日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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