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个月,山西45名民警履职时遭受暴力抗法负伤
老公安感叹:警察的威严哪儿去了?
本报讯 (记者刘建林)“过去处警,人们一看警察来了立马安静,警察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威信,案件处理起来也非常顺利。现在处警,警察原来的威信几乎没了踪影,常常有些被动。”太原市迎泽公安分局一名30年工龄的老警察如此感叹。
老警察的这种感受,显露在统计数据中令人吃惊。
山西省公安厅日前发布的消息称,2015年至今,该省共发生不法侵害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案(事)件192起,264名公安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时因受到暴力抗法和暴力袭击而负伤。其中,仅2016年前三个月,就发生37起,45名公安民警负伤。
2016年3月3日20时许,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带领2名民警到辖区东大滩村抓捕致人重伤的网上逃犯时,遭到暴力阻挠。其中,该逃犯持长刀、其祖父持钢管、其父持铁锹、其大哥持劈斧暴力阻拦民警执行公务,致使3名民警颈部、背部不同程度受伤。
山西省公安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安林介绍,2015年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事)件中,公然暴力抗法、暴力袭击执法警务人员的案件占总数的82.6%,同比上升41%;受伤害民警191人,同比上升47%。造成1名民警死亡,1人重伤,36人轻伤。
“我省一线民警履职时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事)件,呈高发和频发势头。”李安林说,“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被挑战,不仅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削弱法律权威,同时也严重侵害了人民警察正当的人身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也挑战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打击和挫伤了公安民警为了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而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省公安厅强调,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责无旁贷。记者了解到,2014年7月,该省公安厅专门组建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维权委员会”,全省11个市公安局也都统一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此外,省公安厅协调省司法厅及省律师协会,共同遴选了20名专职律师,为正当执法中遭受不法侵害的民警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并推行了公职律师制度,选拔出160名熟悉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聘为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公职律师,及时为基层民警遭受不法侵害提供法律咨询。
有关人士强调,要解决依法履职民警遭受暴力抗法和暴力侵害的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希望公安队伍加强自身建设,“打铁须得自身硬”;另外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环境应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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