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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一

“不要怕当被告,不要怕丢脸面,不要怕输官司”

贵州村民诉政府 副省长出庭应诉

舆论认为:省政府的坦然,法院的“不卑不亢”,都将形成示范效应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13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丰)4月11日,贵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民不服贵州省政府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贵州省政府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省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当天上午9时半开始的庭审活动持续了1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就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贵州省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否合法这两个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贵州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管委会的50余名干部到庭旁听。

据原告遵义市遵义县泮水镇青丰村村民丁某强称,2015年6月,因贵州省白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自己部分土地及苗木被征收。他认为土地征收依据即遵义市政府作出的安置补偿方案通知违法,遂向贵州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贵州省政府审查后认为丁某强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驳回了其行政复议申请。而原告丁某强不服贵州省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于2016年2 月以贵州省政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案件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不要怕当被告 ,不要怕丢脸面,不要怕输官司。”庭审结束后,陈鸣明在接受采访时说,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在诉讼中只委托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有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的勇气。

“副省长出庭应诉”受到公众高度关注。有媒体评论说,副省长出庭应诉,体现出权利的谦卑,贵州省政府为此展现出来的坦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不卑不亢”,都将形成示范效应。

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潘乐婧律师认为,对官员而言,经历更多这样的应诉,才会真正建立起法治意识。官员上了法庭,不能以行政身份,试图影响法官的判决;对法院而言,更应在审理过程中排除干扰,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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