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投资6亿元,到“十三五”末实现对县区全覆盖
陕西工人文化宫建设迎来“春天”
目前,该省共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89家,总资产2.97亿元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到‘十三五’末,陕西将实现工人文化宫对县区的全覆盖。”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总工会了解到,经由陕西省总在省政府与省总联席会上连续几年的建议,目前该省工人文化宫建设迎来了“春天”:两年将投资6亿元,通过更新改造和新建、迁建,实现设区市和部分重点县(区、市)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公益服务功能和职工文化活动规范的工人文化宫,并将确定10个市和20个县给予专项奖励补助。
目前,陕西省政府已同意“将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月26日,陕西省总、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的通知》。3月18日,4家单位又召开了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专题会议。
目前,陕西共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89家,其中地市级11家、县区级78家,总资产2.97亿元。各地文化宫初建时,都由政府投入,活动经费和人员工资由财政供养,工人文化宫一度是各地最知名的地标。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文化宫转为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活动经费等失去保障,加上城市改造中异地重建不能及时进行,导致文化宫设备设施陈旧,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公益文化活动难以开展。同时部分市县至今还没有工人文化宫。
对此,在2011年12月12日,陕西省总在与省政府的第22次联席会上提出加强工人文化宫建设的建议,随后会议确定加大对工人文化宫的投入;2015年12月8日,陕西省总在与省政府的第25次联席会上再就该问题提出新的建议。
据悉,本次工人文化宫建设以地方财政资金为主,要求投入是省级资金的2倍以上。省级资金中,2016、2017两年,省发改委安排1.2亿元,省总安排0.4亿元,省财政给予配套资金。“两年总投入资金将在6亿元以上,这还不包括市县工会的资金。”省总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建设标准上,地市级15亩、7000~1万平方米左右,县区级5亩、800~1500平方米左右,还配备室外活动场所、停车场,一楼临街设立职工服务中心。
陕西省总工会主席白阿莹告诉记者,全省地方工人文化宫建设要争取今年开工,其产权属于工会;在设计上,全省统一风格;在奖励补助上,严格评审,达标一个奖励一个,不搞平均制;在运营管理上,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争取一定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