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事儿找工头?什么能当打工证明?到法院能要来钱吗?
工地模拟法庭教农民工讨薪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庄严的宣告,湖北省科技馆新馆项目工地上,一场因欠薪引发的诉讼正式开始,台下数百名农民工以及建筑企业职工围坐旁听。
“原告王大力与被告张胜利、大成公司、新时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在进入法庭调查。”
原告王大力代理人发言,2014年7月,原告受第一被告张胜利招募,在第二被告从第三被告承接的项目工地上从事砌体抹灰施工,双方口头约定按量计取劳务费用。2014年10月,原告与第一被告就完成砌体抹灰工作量进行了最终确认,至2015年3月,第一被告仍欠原告10.6万元未付。原告代理人依据相关法规提出,要求第一被告支付劳务费用,第二及第三被告承担这一欠款连带责任。
“原来,可以把他们三家都告上法庭啊?我们原来都还以为啥事儿都找工头呢?”台下旁听的农民工开始窃窃私语。
随即,第一被告答辩称,自己并无施工资质,也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由此提出,第二被告才与原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第一被告指称第二被告尚欠付自己的工程款,而这也是导致自己与原告之间欠款的原因。
第二被告则答辩称,第一被告才是原告的雇佣主体,理应由第一被告支付欠款。第三被告答辩认为,己方分包合法,支付完成,并无欠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这一下,台下农民工的议论声更多了,“原来,我们要工钱的时候,就是这样踢皮球,最后就是没人给钱。”在旁听的农民工看来,这一轮调查答辩下来,原告讨要的那笔钱该谁出依然是笔糊涂账。
此时,法官宣布庭审进入法庭质证。法庭上,原告出具的结算单、出入工地的出入证和工作卡,都有被告提出了质疑。台下旁听的农民工们似乎很是不忿。“出入证不能证明,什么能证明?”
法官宣布法庭辩论开始了。法庭辩论中,当事各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台下旁听的民工们都开始焦急起来,“好像都有点道理,到了法院能要回钱来?”
最终,法官一锤定音,第一被告必须支付欠款,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而未欠付工程款且尽到总承包管理义务的第三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台下旁听的农民工们纷纷起身鼓掌。原来,这是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在项目上举行的一场模拟法庭活动,这一新颖的普法形式,让现场所有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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