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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4月05日 星期一

【深度观察】发展消费金融需补个人征信短板

本报记者 杜鑫
《工人日报》(2016年04月05日 04版)

已被业内认定为蓝海市场的消费金融,日前又添一把“政策火”。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加大对消费金融支持,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消费金融尽管前景一片大好,却急需补个人征信短板。消费金融采用灵活的风险模型,产品的不断创新将推出更多的无抵押无担保产品,属于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大规模的消费金融业务高度依赖打分卡等内嵌模型的批量自动化审批机制,容易发生客户违约和集体性违约等风险,造成一定的坏账率。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的共享和价值挖掘不足,为消费金融业务的大规模开展制造了一定的阻碍。

个人征信短板,短在哪?

从政策法规方面来看,我国隐私保护立法滞后,目前尚未正式出台个人隐私保护法,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在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上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市场上不合法征集信用信息和不当采集、滥用公民信息、侵犯合法权益的现象存在。规矩尚未健全,而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却已经迅速普及并深化了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的认同和关注。于是,个人数据的采集和应用乱象频出。

从数据资源方面看,波士顿咨询公司(BCG)日前发布的《中国个人征信行业报告(2015)》指出,数据孤岛、数据质量问题、交易机制缺失是行业的三大痛点。个人征信行业所需的三大类数据--金融数据、政府公共服务数据、生活数据分别散落在各主体机构中。由于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在收集原始数据时,未能统一定义数据口径、在系统内部打通数据交叉验证机制,导致历史数据常常伴随着录入错误、信息缺失或冗余重复但又不一致等质量问题。

此外,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与交易机制的缺失使对于基础数据资源的占有成为关键竞争优势,各家征信机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在数据源头跑马圈地,影响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从信用文化方面来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守信激励不足,另一方面,失信成本较低,导致欺诈违约等失信现象比比皆是。BCG全球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何大勇表示,淡薄的信用意识也抑制了社会对征信产品的需求。

针对个人征信方面的这些短板,有专家认为,需要破除瓶颈,完善立法立规、数据共享、信用文化三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立法立规方面,何大勇认为,应该在国家层面建立相配套的数据隐私及安全保护体系,明确个人信息采集与使用的原则及边界。在数据共享方面,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建立数据标准化、加强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增值开发、构建行业平台促进数据的交互和共同开发,以及打造产品口碑和锻炼服务能力,激发客户主动数据共享的意愿等方式可有效优化数据资源的供给。在信用文化方面,有专家表示,征信机构需要努力提升专业能力,从研发端确保征信产品对于相关场景的适用性;从应用端需要企业与商户正确理解征信产品的效用,避免脱离行业逻辑与经营场景而盲目依赖征信产品进行决策。

有评论指出,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贷款的风险不容小觑。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金融平台的出现,这一行业风险存在被放大的可能。消费金融发展急需大数据信用机制护航,同时也将倒逼个人征信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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