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转移 手段转变 平台转场
江西省总创新思维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积极推动出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
本报讯 江西省人大内司委近日决定了三项事——从今年4月起,在江西全省进行一次《〈工会法〉实施办法》执法大检查;开展《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对工业园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室进行“升级”,使其具有调解和仲裁功能,将劳动争议的萌芽解决在企业基层。江西省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这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新举措。
近几年来,江西省总工会以工业园区为工作重点,以职工会员为对象,创新维权思维,以服务阵地转移、服务手段转变、服务平台转场的“三转”模式,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江西省总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已在相当一部分市县工会聘请了法律顾问。
针对80后、90后年轻职工逐渐成为职工队伍主力的实际,江西省总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以“双线融合”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去年4月15日,省总开通了普法微信公众号“草根谈”,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取得了良好反响,粉丝迅速达到5万人,关注用户的数量以每周超过200%的速度不断上升。
该省100多个工业园区中,每个园区每年发生各类劳动争议上百起。为此,省总将法律服务阵地前移,建立了“三师”进园区服务制度:向工业园区派驻法律援助律师、集体协商指导师和健康工程师。不定期将企业主、工会主席和职工聚在一起,以喝功夫茶、拉家常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调解企业劳资纠纷,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仅在吉安市的十几个工业园区中,“沙龙茶叙”便举办了数百场(次),化解各类劳动争议1300余起。
工作上的创新,得益于立法上的推动。江西省总积极推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出台,近年来陆续推动省人大出台了《〈工会法〉实施办法》、《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等地方法规。2013年推动出台了《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此外还参与了《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从立法源头上保障劳动者权益。(赵翔)